交通運輸部在11月5日發布了《關于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監測考核評估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將于2019年12月31日結束,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將于近期依托監測系統統計數據對229家無車承運試點企業進行考核評估(考核數據截止至2019年11月15日24時)。
將根據優化后的考核指標體系對試點企業進行綜合考核評估、公布考核結果、提出相應要求。考核結果將作為試點企業申請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重要參考。
共配物流貨運,智慧物流的未來發展趨勢
中國無非在物流系統建設搶先一步,跟具有強大國際競爭力的中國高鐵一樣,集成化技術、施工管理、裝備制造業技術和經營管理技術,無不是深厚的基礎設施建設對應關鍵點,為中國物流市場快速發展創建一個新的商機。
那么考核內容標準都會有哪些因素
有關要求
(一)增強正常運行監測,有效應對試點隱患。涉及試點正常運行監測中發生的車輛gps正常率下降、資金賬單流水和運單符合率不高等現象,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機構要督促貨運公司切實做好總質量12噸及之上普通貨運貨車的動態實時監控,當即糾正試點公司虛報貨運單據等行為,確保貨車正常運行軌跡資訊實時在線平臺可查,增強貨車軌跡資訊的檢驗準確率。要督促試點公司按要求,當即提交無車承運貨運單據及對應的資金賬單流水單,通過信息流、資金流向、物流貨運三流統一,確保貨運可靠性,有效風險防控。
(二)增強重點專項督查,改善試點公司總體快速發展水平。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機構要增強對本區域內排名靠后試點公司的重點專項督查,對試點公司易發生的實際承運人資質審核不嚴格、貨運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技術規范及誠信考核標準缺失等現象,引導試點公司采取有效方法進行改整。出現異常且拒不改整的企業無條件終結其試點資格。
(三)大力開展完善增值稅改革制度,著力解決個體貨運業戶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現象。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機構要積極相互配合當地稅務機關,大力開展互聯網物流信息平臺公司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參考江蘇、河南等省的經驗方法,研究完善增值稅改革制度,應對未取得獨立營運資質的個體貨運業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現象,完善終端抵減鏈接,減少試點公司的稅收負擔。
前幾年的超預期增長,到增速相對穩定,中國物流行業已經步入供應量競爭的新時段,愈來愈多的規模經營物流企業把核心競爭優勢聚焦在時效性、經營成本、合規經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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