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3-11 0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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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做好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 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
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等三個指南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 1391 號,以下簡稱《服務指南》)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規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現將相關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認真學習《管理辦法》及《服務指南》,做好政策解讀及宣傳工作,并按照“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明確許可流程及條件,指導企業申請網絡貨運許可。
信息交互處理及全程跟蹤記錄等線上服務能力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認定。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材料應在吉林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中提交相關電子材料。縣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在監測系統上審核受理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后,上報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按照要求組織技術支持單位開展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并根據技術支持單位出具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意見及審核提交的相關材料,出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反饋受理單位。受理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及《服務指南》的要求,對申請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