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4-12 0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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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全市道路貨運業規范健康發展,加快發展網絡貨運平臺,促進道路貨運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培育智慧物流新業態,引領帶動全市現代物流業降本增效提質,制定本措施。
在我市注冊落戶,經交通運輸部門許可并接入交通運輸和稅務監管平臺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貨運數字產業園運營平臺公司,同時需納入規模以上交通運輸企業統計名錄庫。
1、市財政將全市新注冊落戶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當年和次年繳納增值稅市級分成部分100%獎補給有關縣(區)。
2、市財政將已注冊落戶和新注冊落戶兩年后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每年繳納增值稅市級分成增量部分,獎補到有關縣(區),獎補基數以企業第一個完整納稅年度繳納增值稅市級分成數為基數。市級獎補資金由有關縣(區)財政部門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統籌財力按季度下達,年底與市財政統一清算。
3、各縣(區)要將省市兩級財政獎補以及本級財政增值稅分成部分統籌考慮,制定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財政獎補政策,激勵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注冊落戶,并適當加大獎補力度,切實支持企業做強做大。
4、以上財政獎補政策執行至2025年,2026年以后政策另行研究決定。
5、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提高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在運費結算時使用增值稅發票的便利性,監督貨物運輸托運方優先使用本市稅務發票結算,防止稅費流失。
6、建立產業園平臺公司數字化系統或網絡貨運平臺系統與稅務系統接口,深入開展道路貨運行業經濟分析和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規范涉稅行為,提升稅收服務質效。
7、簡化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審批流程,20個工作日內完成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的審批工作。
8、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建立和完善市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推進網絡貨運企業經營者信息平臺與省、市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對接,保證依法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9、推動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與貨運安全監管平臺、第三方保險信息系統對接,為提供安全保險服務創造條件。
10、市、縣兩級相關部門要支持產業園平臺公司、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自主研發網絡貨運數字化操作系統、智慧監管系統、“物流鏈”區塊鏈系統等創新產品和服務,扶持新技術新模式應用。
(一)積極協調推進市交通部門要統籌協調,加強指導督促市發改、市工信、市財政、市稅務、市商務、市行政審批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
(二)加強工作聯動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工作協調,及時研究解決網絡貨運平臺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三)加快政策落地各縣(區)政府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盡快研究制定落實辦法,抓緊開展工作,確保全市網絡貨運平臺發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