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12-08 15: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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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互聯網+”高效物流及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促進道路貨物運輸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培育現代物流市場新業態,加快推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2019年9月6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也于2021年9月8日發布了《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推動我省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旨在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促進物流資源集約整合、高效利用和物流業降本增效。
結合省內外先進工作經驗和我縣實際,為推動物流運輸業降本增效,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出臺《伊川縣關于支持網絡貨運企業發展的意見》,請遵照執行。
經行政審批部門許可,依法在伊川縣注冊登記且接入交通運輸平臺,并在河南省稅務局備案開展匯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的網絡貨運企業。
1.財政獎補政策
(1) 獎補年限5年。企業實際運營期限不足5年的,當年財政停止獎補并追繳以前年度財政獎補資金。
(2) 獎補比例。前三年通過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繳納以及代扣代繳地方稅收貢獻的95%,后兩年為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繳納以及代扣代繳地方稅收貢獻的90%。
(3)獎補方式。縣財政列支伊川縣網絡貨運產業發展扶持專項資金,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管理,每季度兌現一次。
2.稅務支持政策
稅務部門為在我縣設立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提供標準的政策支持,從稅務備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領用、非接觸式辦稅等按照最新征管業務流程提供規范、高效的涉稅服務。
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縣域大宗物流大數據信息,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我縣企業經營過程當中所涉及的交通運輸數量、區域信息,大力支持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借助相關信息優勢在我縣順利開展業務。
稅務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本地企業有取得異地虛假、不符合相關業務規定的貨運發票的行為,將堅決給予嚴厲查處打擊,以凈化貨運市場、防范涉稅風險,維護我縣貨運行業的稅收秩序和行業健康發展。
3.優先使用當地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車輛運輸
各鄉鎮、街道及縣直相關單位要積極推動我縣工礦企業、商貿企業、貨運、物流企業,在不增加經濟負擔的情況下,鼓勵、引導縣域企業優先使用當地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車輛承運貨物;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要規范、合法運營,降低費用讓利于本地企業,防范本地企業異地取得貨運發票違規甚至違法的涉稅風險,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根據我縣貨物運輸需求,積極與工礦企業、貨運企業、物流企業對接,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貨物、運輸資源。
4.積極引導網絡貨運平臺企業開展縣域外業務
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要積極組織區域之外的交通運輸業務在我縣健康發展,各部門要大力支持網絡貨運平臺企業開展業務。
1.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向我縣交通運輸局提出獎勵扶持資格認定并獲得認定書,由縣交通運輸局將通過認定的企業納入獎勵名單。
2.縣交通運輸局每月將符合獎勵資格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名單匯總報至縣財政局。
3.縣財政局根據政策規定在每季度終了的次月15日之后將達到獎勵標準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的地方稅收貢獻獎勵部分資金撥付給所述企業。
1.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省管理服務平臺,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對企業成立后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許可證,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實際經營網絡貨運,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抄告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處理。若發現網絡貨運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政府獎勵行為的,追回已發獎勵。
2.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貫徹落實,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密切協作配合,推動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落地生效,促進網絡貨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縣域經濟作出貢獻。
3.本《意見》有效期五年,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本《意見》執行期間,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