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4-07-11 16: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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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貨運的崛起無疑是物流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它的出現,不僅是對傳統貨運模式的革新與升級,更是對市場需求的精準捕捉和高效滿足。那么今天來解析關于海安網絡貨運(無車承運人)平臺資質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落實《關于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安網絡貨運(無車承運人)平臺資質符合條件有:
(1)海安企業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海安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
(3)企業企業基本信息。
(4)網絡平臺注冊的車輛及駕駛員相關證件。
(5)網絡貨運申請企業需持《初審表》《意見書》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復印件、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復印件(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在江西省域外取得的企業,還需提交第三方機構蓋章的測評報告)等材料(詳情找好伙伴客服)。
(7)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8)海安網絡貨運申請者在江西省網絡貨運經營運行監測平臺聯調成功后,需撰寫《網絡貨運平臺和實際承運人APP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電子版提交至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說明書》需包含三方面內容,一是網絡貨運平臺簡介,包括注冊數量、開發時間、取得資質等;二是網絡貨運平臺(電腦端)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對照《指南》中“一、網絡平臺服務功能”的“功能要求”和“二、服務流程及要求”兩部分逐項逐條文字說明,附帶清晰截屏;三是實際承運人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寫法要求同上。
(9)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本。
信息交互處理及全程跟蹤記錄等線上服務能力由江西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認定。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材料應在江西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中提交相關,縣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在監測系統上審核受理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后,上報省交通運輸廳;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按照要求組織技術支持單位開展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并根據技術支持單位出具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意見及審核提交的相關材料,出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反饋受理單位。受理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及《服務指南》的要求,對申請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
在進行網絡貨運平臺線上服務能力認定過程中發現,部分網絡貨運申請者存在著對交通運輸部文件要求研讀不深、平臺服務功能開發不合規等問題,申請者平臺難以滿足交通運輸部《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的功能和服務流程要求。好伙伴對這一情況進行細節整理,目前在全國已實現400+企業成功取得網絡貨運證書,極大地提高了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效率。
網絡貨運平臺一方面可以為司機提供穩定的貨源支持,另一方面平臺可以接入各類保險,由保險公司提供優質貨運險業務,與此同時平臺還可以滿足貨車消費后市場的司機的基本需求以及提供衍生金融服務,好伙伴研發的網絡貨運平臺功能完善,支持網絡貨運申報一站式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