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網絡貨運?經過近幾年的發展,相信這個概念已經為大多數物流從業者所熟知。依照交通部門的定義,網絡貨運是不擁有運輸工具,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運輸任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所以通俗來講,網絡貨運雖然沒有車輛,但是仍然要確保運輸主體的信息真實性以及貨物運輸的安全性。——這是網絡貨運模式誕生之初就擁有的基本內涵,也是網絡貨運與一般物流信息平臺的本質差別。

為何網絡貨運平臺一定要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及運輸的安全性?總的來說,這是由網絡貨運發展的內外部因素決定的。外部因素主要指的是政策法規方面的要求。因為網絡貨運平臺涉及到運費的交易環節,必然產生資金流,從而涉及到繳稅納稅、發票開具等稅務問題。若是網絡貨運平臺的運輸主體信息不真實、運輸業務不真實,則會陷入虛假開票、甚至是洗錢的泥沼,觸碰法律法規的底線。如此,網絡貨運平臺不能合法合規運營,又安能長久發展?
內部因素主要指的是網絡貨運平臺自身發展的要求。網絡貨運作為新生業態,剛興起時遇到一些問題不足為奇,但隨著該業態逐漸發展成熟、相關政策法規逐步出臺,網絡貨運平臺勢必會走向規范化運營。如果網絡貨運平臺不能確保運輸主體的信息真實性,那貨物運輸安全該如何保障?一旦出現了貨損貨差、貨物丟失等問題,平臺作為責任主體將承擔賠償責任,平臺又何談發展?基于此,網絡貨運平臺也將無法吸引全國的貨主與貨車司機用戶,想要服務全國物流從業者、為物流行業降本增效的目標也就無從談起。此外,網絡貨運平臺離開了真實用戶,也將無法開展基于大量用戶的衍生服務,無法延伸平臺的業務范圍。簡而言之,運輸主體信息的真實性與貨物運輸的安全性是網絡貨運平臺長久發展的基石。
網絡貨運平臺已經在探索確保運輸主體真實性與貨物運輸安全性的方法。在確保運輸主體真實性方面,實名認證、動態人臉識別技術、與公安部身份認證信息系統對接等手段均已被采用。在確保貨物運輸信息真實性與安全性方面,NFC技術、GPS與電子圍欄技術等也被廣泛采用,尤其是后者被認為是目前最合適的在途運輸監控手段。在此基礎上,只要運單信息流、資金流、票據流三方面信息同一,就能完全確保貨物運輸物流信息的真實性。同時,通過實時在途貨車監控,也能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處理運輸途中發生的意外事件。據筆者所知,目前中儲智運平臺在這方面已經實踐得不錯。前不久,該平臺接受了相關稅務部門全面的、穿透式檢查,其業務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得到了稅務部門的認可。
網絡貨運發展之路道阻且長,還需相關政府部門以更加包容審慎的態度來對待。與四年前開始火爆的網約車、去年開始火爆的共享單車一樣,網絡貨運發展過程中也遇到了諸多新問題,例如業務真實性如何保障、稅務上如何開票等。解決這些難題還需要時間,需要“嘗試”,需要政府各監管部門與各企業共同努力、不斷摸索。正如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政府部門對待各類新業態、新模式要有“包容審慎”態度,“各地方、各部門要順勢而為,不要仍用‘老辦法’去管制‘新業態’”的精神。網絡貨運行業的健康發展既需要行業內從業者守法、守信地去推動,也需要政府部門的包容性監管,讓市場機制在行業發展中充分發揮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