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1-08-27 1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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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以《電子商務法》《道路運輸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以培育壯大物流新業態、新動能為目標,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問題導向、依法行政的原則,構建了網絡貨運經營管理的制度體系。同時,注重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為網絡貨運量身定制了監管模式,為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辦法》將試點期間的“無車承運人”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其概念包含三要素:
一要以互聯網平臺為載體整合配置資源;
二要以承運人身份承擔全程運輸責任;
三要以運輸合同的方式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任務。《辦法》明確,僅為托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務的行為不屬于網絡貨運范疇。
《辦法》基于市場公平、運輸安全、服務品質等方面的考慮,明確了對網絡貨運的經營要求。在經營范圍方面,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經營,嚴格按照實際承運人核定的經營范圍委托運輸,不得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運輸的貨物。在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對實際承運車輛和駕駛員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實際承運人資質合法有效,車輛、駕駛員線上線下一致;
二是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事零擔貨物運輸經營的,要對托運人身份進行查驗登記,并督促實際承運人實行安全查驗制度;
三是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經營行為要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不得指示或強令實際承運人超載超限運輸。在風險管控方面,網絡貨運經營者不得虛構交易、運輸、結算信息,不得相互委托運輸服務,要加強對運輸交易全過程的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采取承運人責任保險等措施,有效規避風險。在網絡安全方面,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按照《電子商務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做好信息記錄和保存;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的有關規定,嚴格數據保密管理。在稅收征管方面,要求網絡貨運經營者不得虛開虛抵增值稅發票,依法履行納稅或扣繳稅款義務。
《辦法》明確了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網絡貨運運輸安全、權益保護和服務質量等有關工作的管理職責,以及稅務部門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的稅收征管工作職責。縣級以上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同級稅務部門應分別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既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交通運輸部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網絡貨運經營者運輸行為的監測監管,部將在無車承運人試點運行監測系統的基礎上,建設網絡貨運信息交互系統,通過電子運單相關信息的核查校驗,對全國網絡貨運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和綜合評估,探索基于監測結果的信用評價機制,實行差異化管理。
《辦法》將聯合懲戒作為網絡貨運監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實際承運人從事運輸、承運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運輸的貨物、指使強令實際承運人超限超載運輸貨物等行為,將納入道路貨物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切實做好《辦法》的落地實施。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網絡貨運對推進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聯合同級稅務部門健全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并加強配套政策宣貫解讀;按照《辦法》要求,對網絡貨運經營條件嚴格把關,防止一哄而上,統籌利用資質審核管理、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手段,加大對企業不規范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網絡貨運市場秩序。
落實稅收配套政策。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部門,推進相關涉及網絡貨運的稅收政策落地實施;利用省級監測系統,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稅務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配合稅務部門做好監管,杜絕網絡貨運企業虛開虛抵增值稅發票行為,有效防控稅收風險。
強化信息化監管。各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轉變監管思路、創新監管模式,加快建設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網絡貨運企業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推動監測系統與相關行業信息系統對接,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確保行業平穩運行。2020年1月1日起,《辦法》正式實施,部無車承運試點企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可延續至2019年12月31日。試點企業要按照《辦法》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辦法》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要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發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保障行業平穩運行。
《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放管服”的迫切要求,更為加快發展網絡貨運、培育壯大交通運輸發展新動能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交通運輸行業要以《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快發展網絡貨運,推動解決道路貨運行業多年來積累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解決貨運經營者在配貨理貨方面的操心事、運費結算方面的煩心事、稅收保險方面的揪心事,著力提高貨運企業運營組織效率、提高貨車司機的收入水平、減輕企業經營負擔,讓廣大貨車司機真切感受到道路貨運經營仍然有奔頭,讓更多貨運企業嘗到“互聯網+”高效物流帶來的甜頭,維護行業健康穩定,推動實現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