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1-09-22 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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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交通運輸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廳屬各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關于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已經交通運輸廳2021年第2次廳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問題的意見》(交政研發〔2020〕96號)要求,努力推進我區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譜寫交通強國建設寧夏篇章,現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創新,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交通運輸制度體系,完善跨領域、網絡化、全流程的交通運輸現代治理模式,提升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運輸治理格局,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行業治理效能,為譜寫交通強國建設寧夏篇章、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美麗新寧夏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到2025年,基本健全交通運輸后改革時代行業發展急需的、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各項制度;全區交通運輸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服務現代化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更加突出。到2035年,行業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適應基本建成交通強國需要。到2050年,行業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實現,有力支撐全面建成交通強國,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需要。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治理現代化的領導。
1.強化政治建設,提高黨員干部政治能力和政治本領。持續提高交通運輸系統廣大黨員干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四個自信”,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全面落實黨的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各級黨組織負責人“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各項決策部署,從講政治的高度抓好交通運輸行業發展各項工作,把黨的領導落實到交通運輸行業治理各方面各環節。(牽頭處室:廳機關黨委)
2.強化思想建設,建立健全學習教育長效機制。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的意見》,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每年舉辦一期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專題讀書班。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教育,開展“青年學理論”活動。堅持和完善重溫入黨誓詞、黨員過“政治生日”等政治儀式。經常性開展政治體檢,查找差距和不足。開展黨建質量提升活動,全面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牽頭處室:廳機關黨委)
3.強化作風建設,引領黨員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建立完善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督查整改機制。實施干部政治能力和專業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黨員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健全干部擔當作為的激勵和保護機制,將干部擔當作為情況納入政治巡察和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牽頭處室: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4.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完善黨的建設制度。嚴格落實《交通運輸廳黨委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措施及任務分工方案》和《交通運輸廳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壓實廳黨委、廳屬各單位黨委和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研究制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黨組織星級考核實施方案》,對廳各級黨組織實施星級考核。扎實推進創建“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模范機關,創建“黨建引領、交通先行”黨建工作品牌,力爭創成區直模范機關。持續實施“三強九嚴”工程,修訂完善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方案,開通運用“智慧黨建管理平臺”,全面提升黨支部標準化建設水平。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建立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基層聯系點,聯系時間不少于1年,領導干部每年到聯系點不少于1次。(牽頭處室:廳機關黨委)
5.深化反腐倡廉建設,建立監督執紀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與駐廳紀檢監察組建立的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四項機制”。落實好交通運輸系統“黨委直接領導、派駐監督指導、垂直考核評價”的紀檢監察工作管理模式,加強常態化執紀監督。扎實開展內部政治巡察,對廳屬各單位開展常態化政治巡察,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采取案件通報、以案說紀和反面典型教育等形式強化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底線意識、規矩意識。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對違紀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牽頭處室:廳機關黨委)
(二)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法治體系。
6.切實保障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大力推進新時代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著力提升交通運輸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作出應有的貢獻。組織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黨內法規,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研究解決制約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依法依規履職決策,全力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積極開展廳及廳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有效減少自由裁量空間。完善推進“四基四化”建設相關制度,夯實基層執法基礎。(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7.推進交通運輸制度體系建設。緊盯影響我區交通運輸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道路運輸、質量安全等行業法規規章制度建設。持續加大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和清理力度,認真做好廳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對存在超越權限、違反程序、違法違規等情形的,堅決予以糾正。完善和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強化評議考核結果的運用,切實發揮評議考核的督促監督作用。完善和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8.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加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宣貫工作,嚴格落實《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視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尤其是企業、行業協會、特定群體意見、群眾代表意見。建立重大決策咨詢專家庫,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積極組織專家參與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調研論證,確保決策出臺合法合規、科學可行。完善決策后評估制度,不斷提高決策質量,降低決策風險。重視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材料歸檔和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決策全過程留痕。(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9.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健全完善執法協同、執法自由裁量權裁量基準等改革相關配套制度。加強“四基四化”建設,開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動。研究制定符合寧夏實際的工作方案,推動構建執法規范化長效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加強執法科技水平,圍繞部省聯通、指揮調度、裝備應用、數據共享等加快推進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管理信息化建設。(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三)完善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體系。
10.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完善。以實施《寧夏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2021—2035年)》和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兩項重點任務為抓手,加強與自治區有關部門溝通銜接,合力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推進寧夏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完善。探索建立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五年規劃、空間規劃緊密銜接的規劃體系。科學設置符合寧夏交通運輸發展實際的指標體系,動態優化調整指標設置,發揮指標“指揮棒”作用。研究建立交通運輸規劃統籌協調機制,做好干線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空間規劃與自治區及市、縣(區)空間規劃銜接。(牽頭處室:廳綜合規劃處)
11.深化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政務服務事項。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鞏固“三減一提升”成果,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推動“一網通辦”和“跨省通辦”“區內通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全覆蓋推廣。(牽頭處室:廳行政審批處)
12.推進交通運輸數字政府部門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理順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管理機制,逐步形成交通運輸數字化采集體系、網絡化傳輸體系、智慧化應用體系。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行業監管、運行管理和服務領域的深度融合,逐步實現傳統基礎設施與新型基礎設施融合發展,以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引領交通運輸轉型。推進交通運輸“互聯網+監管”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業務流程和責任分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13.深入推進“信用交通省”建設。建設交通運輸信用信息共享與應用平臺,適時更新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目錄,加強信用信息歸集,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持續提升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數量和質量。加強“信用交通·寧夏”網站建設。制定信用管理工作辦法,制定修訂公路建設市場、道路運輸市場、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信用制度。加快推進信用承諾制,推動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推進實施“信易行”,依法依規加強交通運輸聯合懲戒,開展信用修復。加強誠信文化建設,開展“信用交通宣傳月”活動和交通運輸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建立領域全面覆蓋、積分實時在線、結果即期應用的信用體系。推動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常態化、制度化,建立重點領域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嚴格監管機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信用監管等數據質量和報送時效性,逐步實現監管數據的自動采集、匯聚和推送。(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14.深化交通投融資改革。積極爭取自治區財政資金支持非收益性普通公路建設。推行收費公路采用PPP模式建設,積極爭取中央車購稅資金支持收費公路項目,努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交通項目建設。深化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探索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多式聯運等產業投資基金。完善交通運輸部門預算管理體系,推動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牽頭處室:廳財務審計處)
15.建立高質量發展標準化體系。成立寧夏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提出交通運輸領域標準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編制交通運輸重點領域標準體系、組織開展標準宣貫等工作職責。穩步推進寧夏在公路工程標準化建設管理、設計、施工、養護、新工藝工法等方面的地方標準規范制定工作,更好發揮標準化的引領性作用。(牽頭處室:廳科技處、建設與管理處)
16.構建權威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建立層次分明、規范統一、邏輯嚴謹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建設,建立健全經濟活動風險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機制。建設內部控制信息系統,優化業務流程控制,推動業務工作系統化、流程化、信息化。加強對內部控制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自我評價,動態調整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牽頭處室:廳財務審計處)
(四)建立健全交通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
17.構建行業大數據治理體系。建設寧夏交通運輸大數據中心,構建大數據共享管理體系,形成全區集約化、一體化、標準化的交通運輸系統數據管理中心。制訂交通運輸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和數據交換共享標準,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內部跨業務、跨部門、跨領域的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建設綜合交通信息決策支持系統,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開展交通運輸經濟運行分析、政策實施效果評價、交通發展趨勢研判等,提高交通運輸宏觀掌控能力。(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18.提升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水平。構建安全可靠、共享共用、應用創新、一體化運維的交通運輸行業云生態環境,實現計算和存儲資源集約化管理。融合高分遙感、GIS等信息技術,建設交通地理“一張圖”,為行業空間數據融合、挖掘和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服務提供一體化管理平臺,實現交通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的統籌利用。(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五)完善交通運輸市場治理體系。
19.提升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寧夏公路建設市場管理,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做到即病即治、應退盡退、當獎則獎、實時適時。規范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研究構建公路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退出機制。依托數字化管理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項目人員、設備、施工工藝管理,逐步實現項目管理者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重點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工藝的實時監管。(牽頭處室:廳建設與管理處)
20.提升公路養護管理精細化程度。制定《寧夏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提高公路養護工程質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公路養護決策水平,完善以路況客觀結果為基礎,融合自動化檢測技術、公路使用性能預測、養護資金優化分配、養護投資效益綜合分析等技術的科學決策體系,并逐步向智慧決策體系升級。全面建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健全農村公路長效穩定的管養和有力的資金保障體系。實行農村公路重要路段、橋梁監測機制,逐步建立農村公路路況數據庫。制定《寧夏農村公路績效管理考核工作實施細則》,明確考核內容。逐步強化農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工作,鼓勵各縣(市、區)建立農村公路信息化系統。(牽頭處室:廳建設與管理處)
(六)完善交通運輸社會協同共治體系。
21.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暢通和規范行業特殊群體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及時化解行業矛盾糾紛。完善行政調解和信訪工作機制,做好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積極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建立健全矛盾風險防控協調機制,防止風險跨地區、跨行業交織疊加。及時收集分析交通運輸熱點、敏感、復雜矛盾糾紛信息,加強輿情監測以及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預警監測,妥善處置網上負面信息,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深入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落實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加強訴源治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在全區交通運輸系統推進多元解紛機制和執行聯動機制建設,促進非訴訟矛盾糾紛解決方式健康發展。(牽頭處室:廳辦公室)
22.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修訂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相關制度,明確案件辦理流程,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嚴格執行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公正辦案,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切實保護交通運輸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行政復議公信力和應訴水平,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23.加強交通運輸新聞宣傳。組建交通宣傳事務中心,持續提升與主流媒體合作的深度廣度,在《中國交通報》形成常態化宣傳態勢,與區內主流媒體探索建立具有行業特色的新聞宣傳欄目。探索打造融媒體宣傳平臺,在做好傳統媒體的基礎上,加強新媒體宣傳工作力度。(牽頭處室:廳政策法規處)
(七)完善交通出行保障政策體系。
24.完善農村交通基礎設施。積極整合政策資金,統籌推進農村公路向有條件的自然村延伸。引導各縣(市、區)合理把握農村公路技術標準、用地政策和財力保障的銜接平衡,推行“宜養則養、宜建則建”,延長農村公路使用壽命,充分發揮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投資效益。指導各縣(市、區)將農村公路發展與城鄉一體化發展、產業布局、全域旅游發展、美麗村莊建設相融合,集聚要素,完善功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牽頭處室:廳綜合規劃處、建設與管理處)
25.完善公共出行保障體系。促進公共交通線上線下服務融合發展,支持開通夜市公交、旅游公交、通勤公交等定制公交。大力推進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聯互通推廣應用,不斷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指數和公交分擔率。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公交車,健全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執行制度。健全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執行制度。定期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月活動,營造綠色出行氛圍。持續深化客運結構調整,引導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運班線逐步退出市場。促進農村客運供給側結構調整,全力推廣“互聯網+農村客運”運營模式,加大農村客運公交化運營力度,持續推進“大換小”“一定三不定”運營模式。(牽頭處室:廳運輸服務處)
26.推進出行服務一體化便捷化。總結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創建經驗,對接財政完善城鄉客運一體化資金補助、測評等機制,定期開展城鄉客運一體化評估工作,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加強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繼續鞏固電子客票試點工作成果,健全電子檢票、退票等功能,積極對接鐵路、民航等部門,建立健全旅客聯程運輸服務機制,推進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大力推進城市公交同城化發展,開通銀川都市圈8條城際公交,鼓勵開通縣際城際公交線路,著力提升城際公交服務水平,加快城市圈一體化交通運輸發展。(牽頭處室:廳運輸服務處)
27.完善網絡預約出租車監管制度。嚴把入口關,加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與證件核發管理。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服務質量測評,并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網約車平臺基本信息、服務質量測評結果、乘客投訴處理等信息。積極與公安、網信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依法處置。積極總結銀川市、寧東管委會網絡預約出租車運行經驗,逐步規范道路客運定制服務和定制公交服務制度,促進供需協調發展。(牽頭處室:廳運輸服務處)
28.加強網絡貨運監管制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方式,對網絡貨運經營行為開展監督檢查,定期將網絡貨運經營監測信息的相關數據傳遞至同級稅務部門,并與同級稅務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網絡貨運經營者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實際承運人從事運輸活動、違規承運危險貨物及其他國家禁運限運物資等違規行為,納入質量信譽考核。推進 “交商合作”“交郵合作”,配合加快建成覆蓋縣、鄉、村三級的農村物流配送網絡。加強跨省貨運車輛的動態監管,提升安全防控能力。(牽頭處室:廳運輸服務處)
(八)完善交通運輸安全與應急管理體系。
29.完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快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廢改立工作。督促交通運輸企業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推動安全生產管理和執法監督“兩個責任”體系建設。完善交通運輸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程序。厘清安全管理和執法監督部門權責邊界,推動實施行業安全生產行政檢查工作向執法轉變。健全安全監管聯合執法機制,實現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監管盲區和漏洞。健全安全生產執法評估和監督機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機制,強化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價工作,加大考核、督查、巡查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牽頭處室: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
30.完善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機制,大力推進企業風險源辨識、評估和管控。健全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清單,建立重大風險自治區、市、縣(區)三級清單管理模式,實現重大風險全過程動態科學管理。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重大隱患實行嚴格的掛牌督辦。增強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執法力度,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隱患依法處罰和追責機制。扎實做好汛期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保通保暢工作,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溝通聯系,及時預警,提前部署針對性防范措施。加強路網保暢保通,加大路網監控巡查,完善應急準備,及時有效搶險保通。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嚴禁遲報、漏報、瞞報突發事故險情。(牽頭處室: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
31.提升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實施“放心路、放心橋、放心車”安全工程,提升公路橋梁安全防護和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完善公路配套安全設施。開展橋梁、隧道等重點設施和臨水臨崖、高速公路邊坡等重點區域的檢查、檢測,加強通航設施設備的配備、布設和航道管理與養護。實施“平安百年”品質工程,提高工程建設技術創新能力,推進精品建造和精細化管理。提升載用工具及運輸裝備安全,嚴格執行“兩客一危”運輸車輛等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準入標準。大力推進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和整車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的安裝使用,提升安全性能。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裝備配備,完善安全監管執法條件,強化安全監管人員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監管人員素質。加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開展交通運輸安全體驗教育基地建設。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支持企業創建和推廣安全文化品牌和產品,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建設。(牽頭處室: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
32.持續提升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應急預案管理專項督查檢查,指導基層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督促各級管理部門、各企業不斷健全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優化和完善行業領域專兼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開展應急業務技術培訓,提升行業應急救援業務能力。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推動全行業、全系統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加強行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管理,全面提升交通運輸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牽頭處室: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
(九)完善交通運輸科技創新體系。
33.加強“四新”技術推廣應用。提升交通工程建設理念、質量、技術水平,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集成優化應用和創新。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在寧夏地區黃河公路特大橋建設、沙漠腹地綠色生態高速公路建設、黃河流域綠色生態交通走廊建設和黃土地區自然災害交通防治領域的廣泛應用,助推自治區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34.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強交通運輸科技成果登記,推進科技成果庫建設。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成果的“適應性”研究應用,促進基礎設施建養、運輸組織與管理、安全應急、節能環保、運輸裝備等領域的先進成熟技術在交通運輸建設、養護和管理中優先選用。(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35.加強與自治區科技主管部門溝通合作。推動交通運輸廳與科學技術廳建立部門合作機制,發揮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在自治區級重大研發項目認定、創新平臺申報等方面的政策優勢以及交通運輸廳在重大工程依托、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方面的行業優勢,積極申報自治區重點科技攻關項目,發展培育一些重點交通運輸科創平臺,形成一些標志性科研成果。(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36.建立產學研用融合研發機制。引導推進區內交通運輸行業企業與區內外高校間的深度合作,鼓勵企業加強與科研院所、高校等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企業自建或共建高水平科研平臺,鼓勵企業參與重大科技攻關,推動重點領域技術突破在寧夏先行先試。(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37.優化科研項目管理及科研平臺布局。積極推動公路工程、道路養護、BIM技術研發中心等行業重點科研平臺布局,加大政策保障、資金支持、人才支撐。支持科研單位在公路數字信息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等領域重點突破,積極申報交通運輸部、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等省部級科技研發平臺。(牽頭處室:廳科技處)
(十)完善交通運輸綠色發展體系。
38.建立交通運輸資源高效利用制度。落實自治區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進一步優化運輸結構,推進多式聯運工程建設。在公路建設領域開展一般工業固廢和施工廢舊材料資源化綜合利用研究,推動相關標準制定,拓寬應用范圍,提高利用總量。(牽頭處室:廳科技處、建設與管理處、運輸服務處)
39.健全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制度。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70%以上。持續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指導各地制定淘汰目標、補貼標準和保障措施,加快老舊營運車輛淘汰。加強揚塵綜合治理,提高國省干線公路機械化清掃比例。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加強對拌合站、預制廠、料場及拉運車輛的揚塵管理。加強汽車維修企業噴涂排放控制,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牽頭處室:廳科技處、建設與管理處、運輸服務處)
40.完善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機制,壓實各單位職責,由相關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生態修復、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進行檢查監督。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配套政策的協調銜接,優化交通基礎設施國土空間布局,推進交通基礎設施空間資源的嚴格管控和高效利用,實現交通項目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統籌發展。(牽頭處室:廳科技處、綜合規劃處、建設與管理處)
(十一)完善高素質交通運輸人才體系。
41.完善專業技術人才培育機制。抓好行業人才盤點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庫。發揮行業學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出謀劃策。加強人才梯隊建設,開展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評選活動。完善行業人才推薦選拔機制,暢通發現人才、挖掘人才的途徑和渠道。突出以業績為導向的評價體系,著力破除“四唯”,不斷規范職稱評審工作。探索開展具有交通特色的人才培養項目,拓寬干部視野,提升專業能力。(牽頭處室: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42.大力加強技能人才建設。支持寧夏交通學校職業教育基地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完善硬件設施,強化師資力量。強化企業需求導向,靈活校企合作形式,支持產教融合發展,提高學校“競爭力”、學生“就業率”和企業“滿意度”、社會“認可度”。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水平評價類國家職業資格取消后,指導交通學校積極做好第三方評價機構申報工作,探索建設標準化實操考場,規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牽頭處室: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43.完善交通運輸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優化班子年齡結構,注重從系統外引進有基層工作或一線工作經驗領導干部到班子中任職,注重選配具有專業背景的復合型領導干部,合理配備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注重干部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的表現,大膽使用“平時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的干部,持續釋放“干事業有出路”信號。繼續抓好干部輪崗交流工作,支持干部在機關、基層不同單位之間輪崗任職,豐富工作經歷,促進多崗位歷練,形成定期輪崗的長效機制。暢通干部“進出口”,暢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之間干部交流渠道,加快干部流動,激發隊伍活力。加強年輕干部培養使用,建立后備干部儲備庫,因人施教,緊盯培養。安排公開招聘、軍轉安置等新入職人員到基層單位學習鍛煉。(牽頭處室: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處室要全面貫徹《實施意見》精神,將全面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必須堅持與時俱進,不斷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始終做到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統籌謀劃、壓茬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各階段工作目標任務優質、高效完成。主要負責同志要做到親自抓、帶頭學,務求取得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建立《實施意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適時對《實施意見》修改完善,確保《實施意見》始終具有指導意義。
(二)加強協作配合。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單位、各處室要牢固樹立交通運輸行業一盤棋的思想,各牽頭處室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指導協調、督促檢查作用,健全完善信息通報、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對僅憑一個部門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相關牽頭處室要主動組織有關單位會商、統籌解決,積極構建部門協作、區域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動交通運輸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突出改革創新。各單位、各處室要在完善和發展上持續用力,突出改革創新。要把《實施意見》部署的任務和正在進行的交通運輸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各項改革任務有機銜接和貫通起來。牢牢把握國家及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構建與之相適應的交通運輸系統治理體系。加快完善黨中央明確的、行業急需的、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體制機制。堅持問題導向,找準行業制度建設的空白點和薄弱點,著力破除制度性障礙、化解結構性矛盾。要大膽創新、大膽實踐,及時對行業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進行總結和提煉,抓緊把已有改革成果固化為制度,不斷推動行業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不斷發展。
(四)提高隊伍治理能力。譜寫交通強國建設寧夏篇章,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鍵在人。各級領導干部要確保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在交通運輸行業落地實施。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提高運用制度干事創業的能力,以治理能力的提升有效支撐我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要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把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為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