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18-07-13 17:59:38
閱讀量:1645
今年,國家交通運輸廳、國稅局組織并開展了第二批無車承運人試點申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促進資源整合和集約發展、提升物流運輸組織效率、規范物流運輸運營行為,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第二批無車承運人的申請正常情況是相關企事業單位向相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交通運輸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評審、評審通過的企業將按要求完成對接并開始運營。基本完成初選論證、企業實施、過程監管、總結評估的申報流程。
如何申報第二批無車承運人(三步完成)
第一步、提交申報材料至市
申報企業向所在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申報材料。6月3日前,相關盟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試點初選,并擇優上報交通運輸廳。
第二步、組織評審
無車承運人試點評審:交通運輸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并公布第二批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自治區級)名單。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按照公布名單為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證件有效期與試點實施時間一致,經營范圍為無車承運。
互聯網物流平臺代開專用發票試點評審: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的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且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要求的,試點企業在獲得試點資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無車承運)后,應當向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申請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
第三步、試點實施
試點實施時間為1年,從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確定為試點的企業要積極開展無車承運業務,按要求完成與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監測平臺和國稅系統的對接,及時上傳運單和資金流水單等。試點企業應于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7月前向所在地盟市及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管理部門提交試點運行分析報告(分析報告格式另行通知)。對試點企業承運危險貨物(符合豁免要求的除外),委托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相關經營資質或相關經營資質不符合行業管理規定的企業、車輛與駕駛員執行運輸任務,違反交通運輸部門和稅務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且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取消無車承運人試點資格。
試點期結束后,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國家稅務局將統一進行考核。
第二批無車承運人將以嚴格標準、市場主導、全程督導、部門聯動為原則,以初選論證、企業實施、過程監管、總結評估為步驟,以加快推進多式聯運發展、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深化物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目標,以無車承運試點建設為抓手,重點支持電子商務+無車承運多式聯運+無車承運傳統貨運+無車承運等發展模式,加快無車承運發展。
好伙伴旗下,好伙伴無車承運人平臺,能在最短時間內,5天,協助全國各省市的物流企業,申請無車承運人資質,服務包括:
(1)提供無車承運人資質申請的方案,1天內修訂。
(2)提供無車承運人平臺,3天左右部署。
(3)協助申請ICP備案及ICP電信經營許可證。
(4)代企業進行現場技術答辯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無車承運人牌照
方式一:點擊在線咨詢(留下您的姓名、手機號、及公司名稱)
方式二:第二批無車承運人資質申請,最新動態咨詢:4008-880-826(電話咨詢)
最終:初步溝通確認滿足申請條件,提交相關材料申報,申報成功,完成平臺對接。